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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营业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是一个是价内税,一个是价外税。作为一项附加税,所得税和税金是分开的,对损益没有影响,不需要记录营业税和附加费。不需要月末计提结转,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入确认时,因此应在账户确认收入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下月缴纳增值税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售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03*0.03)支付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倍;收款率。
3.根据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合并计价方式的,销售额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收集率)
3.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有应税行为,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要求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对向消费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并从事应税活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年销售应税服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2]227号)规定,年销售应税服务不超过500万元的新开业纳税人,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使用场所的证明及其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上面提到的小编描述了营改增后【/s2/】如何记账和报税【/s2/】,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营改增前后报税和纳税的相应变化。那么,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只需借记应付增值税。营改增实施后,有好处,但同时也有坏处。所以这个政策只是试点实施,还没有大规模投入使用,政府会借鉴经验,制定更完善、更有益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