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商标转让没那么容易。如果不小心,就会有潜在的隐患。边肖首先推广什么是深圳商标转让。所谓深圳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选择商标转让,将其持有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他人,使受让人更快地获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不稳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商标转让。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深圳商标。可以转让的商标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另一种是申请商标注册[/s2/]即未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所有权和专有权,商标注册申请(未注册商标)转让商标的申请资格和优先权。注册商标申请能否等到商标局核准注册还没有定论,还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才能确定该商标是否会被核准注册。因此,转移& ldquo商标申请& rdquo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商标权不稳定;此外,商标转让存在诸多潜在隐患。
一、深圳商标转让可能被撤销《商标法》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会被撤销,如商标权人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该商标,或商标权人随意改变注册商标信息而未及时备案更改,或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而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如果存在以上情形,该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并不稳定,该商标极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这将严重影响该商标价值,此时受让人寻求商标转让将承受巨大风险。二、转让商标可能无效《商标法》明确规定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一些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予核准为注册商标;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等。若存在以上情形,即使此商标蕴含有巨大价值和潜力,亦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会被无效,商标权极不稳定。
三、商标权期限甚短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之后,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商标权人将拥有该商标十年专用权;在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六个月,商标权人若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工作,该商标将会被注销。商标权存在有限期,在订立商标转让合同之前,受让方最好详细检查该转让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时间,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等,以预防转让商标存在专用权甚短,或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
4.该商标已被质押或许可。商标质押虽然不涉及商标权的变更,但商标质押后,如果商标所有人未能及时偿还债务,则该商标将被拍卖或出售,以抵消商标所有人所欠的债务;因此,商标所有人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深圳商标原则上不能再转让给他人。商标所有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后,如果想转让商标,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否则商标局将驳回其转让申请。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变更的,如果商标所有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或者专用权持有不稳定;这时,如果受让人接受转让的商标,只会让自己承担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