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div]
驳回商标注册的十个因素[/ S2//
1、商标注册
带有欺骗性,简单使大众对产品的质量、特色或产地产生误认。 2、商标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等一样或许近似。 3、图形商标近似,如与“红十字”、“红新月”的象征一样或许近似。 4、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如“欧派”与“派欧”。 5、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
相近似或易导致大众混杂的商标。 6、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一样或许近似。 7、商标与特定词汇一样,如:将军、元帅。 8、商标种类与引用商标近似。 9、商标带有民族轻视。 10、自个注册,专业知识有限,资料预备不充分,商标没有查询等等(主张能够找专业的商标署理人) 请求商标驳回复审——
(恒城信是你们的选择) 请求人在收到商标驳回告诉书后,假如对驳回的理由不服,能够收到驳回告诉之日起的15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商标驳回复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定委员会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议、裁决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决,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作业。 请求商标驳回复审需求预备的资料:[/s2/] 1、商标驳回/有些驳回告诉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请求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能够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有关资料 a. 请求商标运用”的一切有关资料、相片、合同等复印件等 b.销售依据资料 c.广告资料,是证明商标实践宣传运用的载体.